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防在学生之间发生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结合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北京中学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引导全体学生从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懂尊重,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育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从小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通过开展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培养学生良好文明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重点
以学生教育管理为重点,本着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文明素养的宗旨,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严防在学生之间发生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
设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夏青峰 任炜东
副组长: 刘乃忠 文娟
成 员: 王保伟 张东松 周端焱 周慧
工作小组:
执行组长:范小江(西坝) 王保伟(东坝)
成 员: 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和中层行政干部
突发校园欺凌工作流程:
发现者——班主任(校医)——年级组长(学生发展中心)——校区负责人。
防治校园欺凌后续工作流程:
班主任——心理教师——学生发展中心
防校园欺凌电话:王保伟 50951281 范小江 50951290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教育预防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利用校务会、行政会、学校例会组织领导和教师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让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开展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
2.学生发展中心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防治理校园欺凌的强大舆论氛围。利用校园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倡导遵规守纪、文明向上、勤奋好学的良好风尚,为实施集中教育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各年级、各班采取年级组集会、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教育整治活动的重点和要求,开展主题班会,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让每个学生知道学校的要求,明白哪些是违纪违规行为、有这些行为的必须彻底改正,让每个学生做到知校规、明行动、讲文明、树新风。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学生个人自查。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开展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方面,各班组织学生对平时存在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其他同学等现象、行为、做法进行认真反思,彻底查摆;对查摆出的问题,找出产生的根源;各班学生制定整改计划,交班主任审查,整改计划要做到实事求是、重点明确、措施到位。
2.学生随机抽样访谈。由学生发展中心对各班学生进行随机抽样访谈,并做好谈话记录。
3.学校集中调查。根据学生自查和学生发展中心对学生的访谈记录,分类整理各年级学生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其他同学等现象、行为的人和事,并成立调查小组逐事深入调查,并整理好调查材料,对确实存在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记录在案,建立档案,分类处理,进行专项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及时处理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学生根据自查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由班主任监督实施。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做起,立说立行、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务求取得实效,真正改正自身存在的欺凌行为。
2.班主任对自己在本班中调查到的存在欺凌现象的人和事,采取批评教育、谈心谈话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家校结合、写说明书、保证书等方式教育学生彻底改正。
3.学生发展中心对学生中存在的欺凌现象的人以下发整改清单的形式交班主任进一步调查、处理和教育;对严重违纪违规事件要一查到底,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通知家长来校,与家长交流沟通,家校结合共同做好教育整改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四阶段:干预矫治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充分利用虚拟专门学校和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干预、矫治有欺凌行为的学生。要持续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安全和法治教育,做到有谈心谈话记录表,及时干预,耐心教育,有矫治效果。
2.对有严重欺凌行为的学生由学生发展中心建立学生档案,对经常违规违纪的学生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包辅导教育,对严重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由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承包教育。承包教师和领导定期或随机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并填写帮扶关爱记录卡。
第五阶段:整改落实、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月1日----1月15日)
1.整改要全面、具体,讲求实效。不能光说不做,更不能敷衍了事,严禁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对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将予以表扬,推广经验和做法。对那些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学生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2.检查验收结束后,在集中教育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治理防校园欺凌行为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制度,处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建设长期平安和谐校园。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齐抓共管,不断强化,长抓不懈。全体教师要提高对这次集中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各年级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各年级要充分利用集会、班会开展好学生教育活动,组织各班认真排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班要想办法、下功夫,切实查除学生间的欺凌事件,教育引导学生摒弃陋习,争做文明学生;学校督查组成员要按时到位,认真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处理路途违纪事件,并详细记录。
3.加强考核,以查促改。集中教育的要求讲到后,对仍出现校园欺凌现象的学生,纳入对年级组、班级值周考核,双倍扣分处理;班级将学生校外遵规守纪情况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记入学生发展手册;对经常违纪或严重违纪的学生,经教育、帮扶后仍不思悔改的,按照中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办法,由学校给以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对处分期未满仍违纪违规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直接定为D;对学校督查组成员不按时到岗或到岗不尽责,所负责路途中学生有严重违纪现象而末及时发现和治理的,按工作失职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对各位教师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现学生不文明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的,一经查实,按教师职业道德负面清单问责。
4.坚持原则,加强协作。集中排查、教育和整治活动要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既往不咎的原则,对个人自查、班级调查出的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学生,经教育后能及时改正错误的既往不咎,不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计入班级年级考核。二是坚持顶风违纪从严处理的原则,在集中教育活动中仍置学校制度而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学生,按照严重违纪严肃处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年级各班在排查问题时,要切实查处,一查到底,如实反映,以实上报,不要捕风捉影、随意上报。对排查不实、隐瞒不报的班主任和组长要问责处理。四是坚持帮扶关爱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查出的经常违纪或严重违纪的学生,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党员教师、骨干教师认领,实行一对一帮扶。五是坚持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原则,如在查到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等事件要讲究方式方法,慎重处理和教育。
5.建立机制,巩固效果。开展防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在长效机制工作上下功夫,以巩固活动的成果。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年级组、各班级要继续加强对学生的遵规守纪教育,学校督查组要持之以恒的开展督查教育活动,力求把学校的教育要求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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